延长3年。代表处每年5月前需向工业科技部报送关于其过去一年内活动的报告。
附录1.1.3 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1)在 MERSIS(中 央注 册系统)提交组织章程,以获取机构编码,网址:
https://mersis.gtb.gov.tr
(2)获得税号。税务局需要的文件:注册申请表;合同;显示公司注册地址的租
赁合同副本;若通过代理执行该流程,须出具代表公司的委托书
(3)向商业注册局申请注册的材料包括:注册申请;成立通知书一式四份;所有
创始人在商业登记局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签署的公司合同 (一份正本, 四份
副本);向竞争委员会存入公司资金的0.04%的证明;授权代表有限公司创始人的签名
声明 (两份) ; 公司成立声明原件; 商会登记表; 足额缴纳最低资本存款的银行收据 (至
少为认缴资本的25%);若以实物出资,还需提交:实物资本有关专家报告,关于实物
资本无产权负担的声明,关于向有关部门说明实物资产的声明,公司创始人、其他人和
公司间有关公司成立的书面合同。
若外国合伙人是自然人,还需以下文件:每位股东的护照复印件两份,经过公证的
护照翻译件,经过公证的居留许可(在土耳其居住的情况下),从税务局获得的税号。
若外国合伙人是法人,还需以下文件:(1)由投资人所在国家/地区的相关机构出
具的证明,证明应包含公司当前状态和签字权有关的信息;( 2)公司同意法人股东设
立的决定;如果公司的设立有任何特殊条件(公司名称、业务领域等),应在决定中说
明这些条件,以确保决定的透明度;( 3)若拟设公司,要任命该法人为董事会成员,
应当在同一决定或另外决定中确定代表该法人行事的实际人名和履职范围。 若该过程由
代理人进行,则需要委托书的公证副本。
在土耳其境外签发和签署的所有必要文件需经过驻签发国的土耳其使领馆的公证
或批准。签发、公证和加注的原始文件的官方翻译必须由土耳其的公证人认证。
附录1.2 承揽工程项目的程序
附录1.2.1 获取信息
根据对在土耳其进行工程承包企业的调查,在土耳其承揽工程项目的主要方法有:
通过已建立的客户群了解新工程项目信息;经常访问目标客户;订阅 TEBA工程咨询杂
志;参加在土耳其或中东举办的各种专业展会;与当地相关协会建立联系,了解新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