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等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奠定了土知识产权保护现代法律框架。2004
年,土耳其又通过《植物品种权保护法案》和《集成电路布图保护法案》,基本上拥有
一套完整统一的知识产权立法体系。
网址:https://www.mevzuat.gov.tr/mevzuatmetin/1.3.5846.pdf
5.11.2 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土耳其《商标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将注册商标从原有产品移至其他产品、包装
上的,将被处以1至3年徒刑,并处以5000里拉的罚金;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注册商标、
转让注册商标的,处以1至3年徒刑,并处以20000里拉的罚金;
土耳其《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依据法律程序可要求停止侵害;赔偿专利
权人的物质和精神损失; 没收侵权人生产的或进口的侵权产品; 向社会公众公布处罚决
定等。
5.12 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及适用的法律
中国与土耳其政府于1990年11月13日签订了《相互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其中第
7条和第8条对“投资争议”和“缔约双方间争议”进行了规定。如投资者遇到与土政府间的
投资争议,可依据该协定有关规定寻求救济。2015年,中土两国政府修订《相互促进和
保护投资协定》达成一致,目前已生效。
如在土耳其投资合作中产生纠纷,可适用土耳其国内法律予以解决。如合同中约定
采取国际仲裁, 亦可寻求国际仲裁予以救济。 由于土耳其已签署并批准 《纽约公约》 (即
1958年《关于承认并执行外国终裁裁决公约》),国际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对于土
耳其具有约束力。例如,某中国企业与某土耳其企业合作开矿,由于双方在设备租赁过
程中产生纠纷,中资企业已将土耳其企业诉至国际仲裁。目前,仲裁庭尚未作出仲裁裁
决。再如,某第三国企业因在与某中资企业的竞标中失败,恶意在土耳其起诉该中资企
业。该中资企业主动寻求各方面的支持并积极应诉,最终胜诉。
此外,2015年,土耳其成立伊斯坦布尔仲裁中心,为解决土耳其和外国的商业纠纷
提供仲裁和调解服务,索赔和反索赔的经济价值不超过 30万里拉的纠纷适用于快速仲
裁。网址:https://istac.org.tr/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