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树、樱桃树、李子、紫杉、岑树、榆树、菩提树、《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所列产
品、禁止出口的开花植物的球茎、木柴和木炭、亚洲苏合香、某些化学品等。
下列产品出口时需要进行登记: 向支持价格稳定基金 (SPSF) 支付货款的产品、 根
据土耳其与俄罗斯双边协议进口后复出口的天然气、 受到国际制裁的产品、 根据1994年
12月18日在官方公报上颁布的《使用生态方法生产的动植物管理规定(第 22145号)》
的产品、 列于第88/29号出口公报上的部分电子设备、 《瓦森纳协议》 下的离心分离机等
产品、导弹技术控制体制管辖下的产品、未加工的橄榄油、加工过的桶装橄榄油、未加
工的袋装橄榄油、甘草根、生海泡石,活牛和活羊等。如出口商经常从事与欧盟国家的
贸易, 并且在海关没有不良记录, 便可获得由土耳其海关署签发的名为A.TR的特别证书。
但目前向匈牙利、 立陶宛、 捷克、 斯洛文尼亚、 爱沙尼亚、 拉脱维亚、 斯洛伐克、 波兰、
克罗地亚等新加入欧盟的东欧国家的出口业务,不能获得该证书。
受乌克兰危机延宕影响,土耳其已禁止出口小麦等,以确保本国粮食安全。
【主要产品进出口关税税率】 土耳其对进口产品征收5种税费: (1) 海关关税; (2)
货物税;(3)民众住宅基金税(针对鱼类产品);( 4)特别消费税(SCT);(5)
增值税。其关税结构分为5种:从价税率、从量税率、混合税率、复合税率和形式税率。
对所有贸易伙伴(包括非世贸组织成员)均采用最惠国税率,且不含季节性税率。2020
年新冠疫情期间进口商品临时增加海关附加关税。
但自2015年5月起,土耳其部长理事会陆续颁布若干规章,对来自中国等非欧盟以
及其他未与土耳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和地区的部分产品提高关税税率。 已知提税
产品主要包括箱包、钢丝绳、坐具、医疗用家具、办公室用家具、寝具、照明设备、吸
尘器、家用专用电器、电热水器等多个品种。规章规定以上产品关税税率在原有基础上
提高10-50%。 此提税行为不属于任何因贸易救济调查而实施的征税行为, 如反倾销反补
贴调查、保障措施等。
5.2 外国投资法规
5.2.1 投资主管部门
土耳其外商直接投资事务归由工业与技术部主管。
5.2.2 外资法规
土耳其的外国投资立法主要包括第5084号《鼓励投资和就业法》、第4875号《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