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134.43亿美元, 港口项目59.33亿美元, 游艇码头和旅游设施51.75亿美元, 还包括铁
路设施、文旅设施、工业设施、海关设施等。土耳其主要有四种公私合营模式,包括建
设—运营—转交(BOT)、运营权转让、建造—租赁—转让和建造—转让,前两种占大
多数。
【BOT模式】自上世纪七十年代起,土耳其政府采用BOT模式开展基础设施建设,
并已在能源、交通、港口等领域取得一定成果。作为全球最先提出并将BOT模式用于传
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国家(第 3096号法案,1984年12月4日颁布),土耳其国内BOT
模式项目主要集中于能源、交通、公共和地方政府投资等工程中,特许经营期限通常为
10至50年。
【PPP模式】PPP模式在土耳其具有深厚的法律基础,土耳其《宪法》第 47条规定
允许政府与私营部门签订合同以开展某些公共服务项目。实践中,土耳其最早的PPP模
式应用于卫生领域。在 PPP项目中私营部门的特许权最长可达 49年。然而大多数PPP项
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为5至25年。 比如宗古达克机场、 安塔利亚机场、Gazipasa机场的
特许经营期限为25年。在特许权期限届满时,PPP项目必须在运行状态良好、没有其他
附带条件的情况下无偿转归政府所有。
土耳其负责基础设施PPP模式的主要政府部门为交通和基础设施部、能源和自然资
源部等,其他按基础设施涉及领域由相关主管部委负责。如交通领域PPP模式,交通和
基础设施部下设基础建设投资总局和铁路总局(TCDD),分别作为业主,负责具体项
目的招标和组织实施。 土耳其国库和财政部是为土耳其政府采购项目提供融资服务的部
委,负责与资金提供方协商贷款条件,以及安排贷款偿还方案。
目前,在土耳其开展BOT/PPP项目的外资企业主要来自美国、日本、德国、法国和
意大利等发达国家。比较成功的BOT/PPP项目有伊斯坦布尔阿塔图尔克机场、伊斯坦布
尔海底隧道、伊斯坦布尔第三跨海大桥、安卡拉-伊斯坦布尔高速铁路、1915恰纳卡莱
大桥、松树-樱花城市医院等。
中资企业一直以来主要以承揽EPC项目为主。目前,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已开始考
虑或者尝试投资项目,如中电投和中航国际投资17亿美元建设的EMBA电站等。由中车
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与土耳其MNG集团合资建立的株机 -MNG公司于2014年正式投
产,为土耳其多条地铁线路生产列车。2021年,Vivo、小米等中国品牌在土投资设厂。
2022年,科兴疫苗与土耳其当地合作伙伴投资建设疫苗生产厂。 也有部分企业拟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