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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安哥拉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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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哥拉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7页 · 59,611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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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哥拉(2025年版) 43


  ①年营业额或进口额低于1000万宽扎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Regime de Exclusão

do IVA),免征增值税;

  ②年营业额或进口额高于1000万宽扎但低于3.5亿宽扎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简易核算

纳税人(Regime Simplificado do IVA),增值税率为7%;

  ③年营业额或进口额高于3.5亿宽扎的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Regime Geral do

IVA),增值税率为   14%;

  (2)申报和缴税时间:截至应税月份的次月最后一天。

  (3)例外情况:    ①《增值税法》中列出的部分商品、农产品进口活动,适用            5%增

值税税率。②  对卡宾达省的货物进口和转移活动适用        2%特别税率。③   此外,安哥拉对特

定商品、特殊目的服务、     部分进出口及国际运输活动免征增值税(例如汽油,柴油)。

  (4)安哥拉国会近期审议通过《增值税》修改草案,决定自            2024年起,所有食品增

值税率从14%下调至7%   。

  【工业税(即企业所得税)      】

  (1)纳税人类型

  根据工业税法(第26/20   号),安哥拉纳税人分为     A类和 B类。

  ①A 类纳税人包括股份制公司     、 上市公司、金融和保险机构,在国外经营的安哥拉

公司、在安有常设机构的外国实体和有成熟的财务系统的机构;

  ②B 类纳税人适用于免征增值税(      VAT)制度所涵盖的应缴纳工业税的纳税人。

  (2)纳税申报频率:按年申报;

  (3)标准税率:一般为25%,对于专门从事农业、渔业、畜牧业、林业企业(木材

开采企业除外)税率为10%;银行、电信、保险行业为35%,但部分经营业务的税率可

能低于上述税率。《私人投资法》对优惠税率做了安排。例如,某建筑工程安哥拉分公

司,适用税率为25%;

  (4)纳税时间:A类纳税人为财年结束后5个月内(即第二年5月31日前);B类纳

税人为下一年的4月30日前;

  (5)预缴工业税:根据2014年颁布的第19/14号《工业税法》及2020年颁布的第26/20

号《工业税法修订》的相关规定,所有工业税一般纳税人(              Regime Geral do Imposto

Industrial)类型的企业必须在每年8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完成年度工业税预缴

(Liquidação Provisória do Imposto Industrial),税基是当年上半年商品、货物的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