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安哥拉(2025年版)
5.10.4 验收规定
安哥拉尚未制定完善的工程建设规范,建设过程借鉴了国际通用的招、投标模式,
通常包括规划、 可研、 设计、 招标、 施工、 验收、 移交等步骤, 建设过程中也聘请咨询、
监理单位,但相对而言不是很规范。工程验收通常由业主(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和工程实
际使用单位)、咨询和承包商联合进行, 工程合同是验收的主要依据。在签署合同时,
业主会要求承包商提交押金、保险保函或银行保函,以确保承包商履约。
验收主要分为两个阶段:
(1)临时移交。 根据合同规定, 工程全部或部分完工后, 承包商应书面提前通知业
主,邀请业主根据《公共合同法》核查或进行相关测试,确保工程符合技术规范。临时
移交由承包商在业主或其代表在场的情况下按照工程接收程序进行, 验收完成后双方应
立即签署验收证书。 若工程被拒绝接收, 承包商有义务整改业主指明的缺陷并根据适用
程序提交相关工作结果。 不损害工作正常进行的微小缺陷不构成工作拒收, 只要承包商
能在保证金的规定日期前尽快采取必要措施整改。
(2)最终验收。 工程项目一般设定质保期, 质保期从项目临时移交证书颁发日期算
起。质保期结束后,承包商完成或检测所有工作,包括缺陷整改,业主将签发最终验收
证书。
关于标准规范:当前在安建设工程领域,通用的标准有欧洲标准、南部非洲标准以
及中国标准。据了解,中国融资的建筑工程项目一般采用中国标准,世界银行等国际金
融机构提供融资的项目多采用欧洲标准, 安哥拉自筹资金的项目一般采用欧洲标准或南
部非洲标准。
5.11 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5.11.1 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安哥拉法律保护知识产权。2005年,安哥拉议会通过了加入《巴黎公约》。安哥拉
工业和贸易部负责商标、 专利以及产品设计类知识产权的保护, 文化部负责著作权以及
艺术方面的创作权保护。有关知识产权的法规、政策以及具体事务,可向安哥拉工业产
权局进行咨询。
安哥拉工业产权局的葡文名称是:Instituto Angolano de Propriedade Industrial(IA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