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安哥拉(2025年版)
地址:Rua Cerqueira Lukoki N.° 25, 6.° Andar-Luanda-Angola(安哥拉罗安达Cerqueira
Lukoki大街第25号第6层)。
相关法律文件可登录安哥拉工业产权局网站(www.iapi.gv.ao)查询。
5.11.2 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安哥拉目前尚未出台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处罚规定。 偶见因商标侵权纠纷, 大多以
协商方式进行调解,一般不愿进入司法程序。打官司耗时长、费用高,问题也很难得到
解决。
5.11.3 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及适用法律
目前,安哥拉的法律以葡萄牙民法体系为基础,主要遵循大陆法系。2020年世界银
行《营商环境报告》指出,安哥拉在合同执行方面排世界第186位(总共有190个国家和
地区),法律诉讼周期大约为1296天,诉讼费用平均占争议金额的44.4%。
安哥拉于2017年加入 《纽约公约》 , 成为第157个批准该公约的国家。 这意味着国际
仲裁裁决可在安哥拉执行,只有《公约》中确定的事项才被视为抵制执行的有效理由。
安哥拉提出了一项保留,即《公约》仅适用于承认和执行在另一缔约国领土上作出的裁
决。
安哥拉于1999年加入《解决国家与其他国家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俗称 ICSID
公约)。作为ICSID公约的成员,安哥拉同意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对解决投
资争端的管辖权。这意味着,如果在安哥拉投资产生争议,其他成员国的投资者可以向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对安哥拉政府提起诉讼,但须满足 ICSID公约及其规则规定的某
些要求和程序。
投资人与安哥拉政府相应机关签订的私人投资合同,不适用仲裁。
投资者之间签订的投资合作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仲裁为解决投资争议的途径,
在产生纠纷时,可以向仲裁法庭申请仲裁。在合同中还可约定国际仲裁或异地仲裁,甚
至可以规定解决争议时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