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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安哥拉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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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哥拉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7页 · 59,611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78

PDF第78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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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安哥拉(2025年版)

【商标申请所需文件】
(1) 葡语申请书。 其内容必须包含:①商标所有人的姓名、 商号或公司名称以及国
籍、职业、住所或营业地;②指定商品或服务;③商标已获得的各个注册证号;④原始
商标申请国及申请日;⑤若是集体商标,还需提供使用管理规章;
(2) 声明书。 经认证的由申请人本国有关部门出具的声明书, 声明申请人正在本国
从事同该商标指定商品或服务有关的活动;
(3)拟申请商标的图样;
(4)若安哥拉当地代理申请的是外国商标,则需出具一份外国商标所有人的授权
书;
(5)第三人就其名称、签名、印章或肖像包括在申请商标中所出具的授权书;
(6)经认证的委托书。
【外国人在安哥拉注册商标】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要以下文件或资料:
(1)最大面积为8cm× 8cm的商标复制件3份;
(2)申请人的代理委托书(或证件)1份,并要由使馆予以确认;
(3)商业活动证书,或公司证书;
(4)商业注册登记处证书;
(5)营业执照证明书。
【商标注册的有效期及续展】商标注册有效期10年,从申请日算起。可以每10年续
展1次。
【商标的使用】 商标必须使用以避免被撤销, 但对于连续使用的时间没有明文规定。
【商标的转让和许可】按照安哥拉相关法律规定,商标可以转让或有偿使用。除非
另有约定,商业业务的转让包含商标的转让。商标可以许可使用,但许可必须以书面形
式出具,且包含许可人对质量进行控制的条款。
附录1.4 企业在安哥拉报税的相关手续
附录1.4.1 报税时间
一般来说,各税种的报税时间为应税月份的次月底。
附录1.4.2 报税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