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主管环境保护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全面负责亚美尼亚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
护管理工作;实施国际环境项目;推动亚美尼亚自然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联系电话及
网址参见附录。
5.10.2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
亚美尼亚关于环境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有: 《自然保护法律准则》 (1991年) 、 《居
民卫生健康安全法》(1992年)、《大气保护法》(On Protection of Atmosphere,1994
年)、《环境影响评估法》(The Law of the Republic of Armenia on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1995年)、《水法》(Water Code of the Republic of Armenia,2002年)和
《工厂保护和工厂担保法》(2001年)、《森林法》(2015年)及多个关于排放许可证
发放和污染标准的法规。
以上法律可登陆环境部网站(www.mnp.am)和法律信息网(www.arlis.am)查询。
5.10.3 环保法律法规基本要点
亚美尼亚尚无完整的环境保护法, 但在相关领域都有严格的自然保护法规, 特别是
在动植物、大气、水体保护和污染事故的处理方面均有相应的规定。
【动植物】 亚美尼亚对稀有和濒临灭绝的动植物资源采取了保护措施, 对于任何造
成动植物资源减少、 非法引进动植物品种、 化肥及带毒化学物的不当使用等行为给予土
地及自然资源使用者相应的处罚。
【空气质量】保障空气清洁、减少和消除空气中的化学、物理、生化和其他有害物
质的侵扰成为亚美尼亚的一项法律任务。 该国已规定了空气受污染的标准范围。 空气污
染超标的单位必须采取措施降低受污染程度。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相应的处
罚。2023年12月, 亚美尼亚政府批准了 《亚美尼亚共和国长期低温室气体排放发展战略》
(至2050年) 。 根据该战略, 亚政府制定了到2025年温室气体排放量降至2.07吨的目标。
【水体保护】亚美尼亚高度重视水资源保护,特别是地下水资源、地表储水地和污
水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给予处罚。
1998年,亚美尼亚颁布了《自然保护及自然利用偿付法》(The Law of the Republic
of Armenia on Nature Protection and Nature Utilization Payments )。该法对自然资源和生
物资源的使用及造成的空气和水体污染等征收费用做出了规定, 如规定自然资源保护费
为法定支付款项。 该项费用由政府根据季度使用量计算并征收。 如从事养鱼类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