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1日,颁布总统令规定设立反腐败委员会,由总理担任主席。
2009年10月8日,亚美尼亚政府通过了第二份《反腐败战略和2009-2012年执行时间
表》。
2012年亚美尼亚加入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此外,亚美尼亚是《反腐败刑法公约》
和《反腐败民法公约》缔约国。2018年“天鹅绒革命”后,亚美尼亚新政府成立了反腐
败政策委员会, 制定了2019-2022年反腐败战略及行动计划, 期间亚将成立新的反腐败委
员会和反腐败法院,委员会主席可由五年以上从业经验的法官、调查人员、检察官、律
师和反腐败政策官员(如司法部)担任,或在反恐、反洗钱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在总理
帕什尼扬授意下,2021年亚美尼亚成立反腐败委员会, 该委员会整合四大执法部门的反
腐败职能,有权进行侦查、执法、搜查等工作。委员会首次吸纳社会公共代表参与,首
任主席为原特别调查局局长萨·哈恰特良。
2019年5月,中国和亚美尼亚两国签订了《引渡条约》。
5.12 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5.12.1 许可制度
亚美尼亚相关法律规定, 外国承包商在亚美尼亚承包工程需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许
可。
亚美尼亚在其 《民法典》 (Civil Code)第37章对在亚美尼亚进行项目承包做出了详
细的规定,主要内容包括:承包商的责任、风险分担、总承包商及分包商、承包项目的
期限和价格、支付款项的程序、项目验收及承包质量等方面的规定,同时规定项目质量
必须符合合同条款所规定的质量标准。
亚美尼亚法律规定,外国自然人可以与亚美尼亚公民签署任何民法合同。因此,外
国自然人可以承揽亚美尼亚发包方为自然人的承包项目。
5.12.2 禁止领域
除涉及国家机密的军工等领域外,亚美尼亚对外国承包工程没有限制。
5.12.3 招标方式
亚美尼亚工程建设实行严格的招标制度, 有关招标信息在国际和国内重要刊物上公
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