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检查进口单据,进行海关分类并确定货值,涉及海运、空运和陆运。所有程序均使
用电子化流程,不需要到公司现场办理。
【运输单证】主要包括海洋运输单证、空运和邮运、邮政运输三方面内容:
(1)海洋运输单证包括:
①商业发票(3份):计征关税需提交发票(尽可能用法语填写)。发票内容包括
所有商业通常的说明,主要有收货方的姓名和地址,货包的唛头、号码、数量和种类、
毛重和净重,详细的品名,供货条件,FOB值和CIF值。发票末尾需由出口商签署原产
地和价格声明。发票无需公证。
②原产地证明书:如进口商提出要求,则需附原产地证明书。
③货物流转证明EUR.1及EUR.2:按进口商要求办理,但该证明只有在贝宁对欧盟
商品给予关税优惠时才予签发。EUR.1(1份) 作为享受关税优惠的原产地证明, 签发给
属“原产地规定”范围内的商品。该“原产地规定”是欧共体与非加太地区国家在合作
协定中签约的,由出口商填写,货物流转证明由海关签发。
④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不需公证。 允许提交指示提单, 但需注明一位被通知人地址。
船旗附加条款:所有运往贝宁的装运货物,自1984年7月18日起,需事先取得“贝宁承运
人国家委员会”批准的准许装运证。该“委员会”委托相应卸货港的“贝宁海运集团”
的港口代理人具体执行业务。 准许装运的“预留货船泊位证明书”最晚需在计划发运日
的前10天呈交“贝宁海运集团”的海运代理人签署。
⑤其他单证:检验证书。据贝宁的一项指示,自 1989年10月5日起,所有商品发运
前都需经一次质量、数量和价格检查,只有少数商品例外(如艺术品、宝石、活牲畜、
书籍、杂志)。凭检验证书付款。该证书需在货物发运前及时提出申请。质量和数量鉴
定原则上在制造商的厂家进行。
⑥特殊规定:进口活牲畜、新鲜的和冷制罐头肉,需提交 1份经有关部门认证的、
兽医开具的“原产地和卫生检疫证书”。对植物(整体和部分)、种子、土壤、化肥、
堆肥以及这种或类似材料的包装,都要求提交 1份植物法证书。另外,活体植物、植物
部分和所有会带入农作物害虫材料,都需经农业部的核准。药物制品,自1974年1月1日
起,必须在贝宁注册。
(2)空运和邮运,包括航空邮件:包括上述 “海洋运输”的单证,航空运单无需公
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