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贝宁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贝宁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贝宁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5页 · 52,592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4

PDF第54页文字

表格布局模式
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经济特区法》对入驻企业在商业发展规划、海关、税收、劳工等

方面给予一系列优惠政策。特别是在税收方面,免征公司税、股息税、增值税、工资雇

主税、已建及未开发房产的房地产税、注册税、预提税包括工资预扣税其他所有税费。

5.6.2 经济特区介绍

  2017年,贝宁政府决定设立经济特区。2019年11月,贝宁政府和泛非基础设施开发

商Arise  IIP公司签订PPP伙伴协议,合作规划、融资和建设开发格鲁吉贝原材料供应、

加工和产品出口一体化工业区,后者负责特区的规划、开发和经营。             2020年2月,占地

1640公顷的贝宁格鲁吉贝经济特区项目正式启动。特区建设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开

发635公顷,投资约14亿美元,其中485公顷为工业、商贸和仓储区,其余为公用设施设

备区;第二阶段再开发1005公顷。特区将建设成一个现代化的工业园,符合最高环保和

社会标准,并为不同类型的工业企业提供服务,特别是腰果、菠萝、豆类加工业、棉纺

织业、制衣业、农产品加工业、木制品加工业等。预计未来十年,特区将为贝宁增加50

至100亿美元的出口额、40至70亿美元的GDP增加值,并创造30至35万个就业岗位。目

前已有 36家企业签约入驻,其中12      家企业已运   营,创造了1.2  万 多个劳动岗位

(https://gdiz-benin.com/fr/decouvrir-gdiz/)。

  《经济特区法》规定的主要优惠待遇如下:

                表5-3  贝宁《经济特区法》相关规定

  待遇类型                        具体待遇

             出口:免征所有关税,进口:物资和原材料进口免除一切关税、费用,包括

          道路税及其他间接税费,简化经济特区进口货物的流转程序
  关税待遇
             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内贸易:计划内生产活动所需的机器、物资、设备、零

          部件免征关税,简化经济特区进口货物的流转程序,享受共同体原产地认证

             免除一切税费:企业税、股息红利税、增值税、已建及未建房产的土地税、

  税收待遇    成立公司注资或增资手续相关的注册税、雇主工薪税、所有预扣税,收入汇出自

          由,股息红利分配自由,30天内结清增值税欠款

             免进口许可,享受进口零配额,关税区交易自由,可由经授权的金融机构进
  商贸待遇
          行资金转移

  社会待遇       自由协商劳动协议,便捷获取入境签证和居留卡及工作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