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文莱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文莱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文莱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7页 · 62,123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10

PDF第10页文字

正文模式
1. 国家概况
1.1 发展简史
文莱全称“文莱达鲁萨兰国”,意为“生活在和平之邦的海上贸易者”,自古由土
著人酋长统治。14世纪中叶伊斯兰教传入,建立苏丹国。16世纪初期国力鼎盛,成为东
南亚地区商贸和伊斯兰教中心。从16世纪中叶起,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等西方
殖民主义国家相继入侵,文莱逐步衰落,领土也相继失去。1888年文莱沦为英国的“保
护国”。1959年,文莱与英国签订协定,规定国防、治安和外交事务由英国管理,其他
事务由文莱苏丹政府管理。1971年,文莱与英国重新签约,规定除外交事务和部分国防
事务外,文莱恢复行使其他所有内部自治权。1978年,文莱苏丹赴伦敦就主权独立问题
同英国政府谈判,并缔结了友好合作条约。根据条约,英国于1984年1月1日放弃其掌握
的文莱外交和国防权力, 文莱宣布完全独立。 同年2月23日, 文莱在斯里巴加湾市举行独
立庆典,并将这一天定为国庆日。
独立以后, 苏丹政府大力推行 “马来伊斯兰君主制” (MIB) , 巩固王室统治, 重点
扶持马来族经济,在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同时严格维护伊斯兰教义。
丹奥马尔·阿里·赛福鼎清真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