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行政区划
文莱分区、乡和村三级行政区。全国共有四个区(District,当地人称之为县):文
莱—摩拉区( Brunei-Muara)、都东区( Tutong)、马来奕区( Belait)和淡布隆区
(Temburong)。各区设区长负责区内日常行政事务,由内政部办公室统筹管理。区下
设乡(Mukim),乡长由政府任命,乡下设村(Kampong),村长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
文莱首都为斯里巴加湾市 (Bandar Seri Begawan) , 位于文莱—摩拉区, 面积100.36
平方公里, 人口约24万。 从17世纪起成为文莱首都, 原称 “文莱城” ,1970年10月4日改
用现名。
主要经济中心一是摩拉区, 主要产业有石油化工、ICT、 金融、 钢铁、 建筑、 批发零
售、住宿餐饮等;二是马来奕区,主要产业有油气开采、LNG、甲醇和化肥生产等。
1.4 政治环境
1.4.1 政治制度
文莱实行“马来伊斯兰君主制”(MIB)三位一体的政治制度。其内涵为:国家维
护马来语言、文化和风俗主体地位,在全国推行伊斯兰法律和价值观,王室地位至高无
上。该制度将伊斯兰教确认为文莱国教,反对政教分离。
【宪法】
1959年9月29日, 文莱颁布第一部宪法。 国家独立后, 宪法的基本条款继续有效, 并
于1971年、1984年、2004年和2021年进行重要修改。修宪后,“马来伊斯兰君主制”三
位一体的政治制度进一步加强。2004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内容涉及司法、宗教、民俗
等多个方面, 共13项内容, 包括赋予苏丹无须经立法院同意而自行颁布紧急法令等权利;
制定选举法令,让人民参选从政;增加立法院议员人数;伊斯兰教仍为国教,但人民有
宗教信仰自由; 仍以马来语作为官方语言, 英语可作为法庭办案语言等。2021年9月通过
的宪法修正案对苏丹、代理苏丹的释义做出修改,明确皇室血脉的认定以父系为准,修
订苏丹不在本国期间委任代理苏丹的条件以及苏丹不干涉法院裁决等等。
【元首】
文莱宪法规定,苏丹为国家元首,拥有最高行政权力和颁布法律的权力,同时也是
宗教领袖。 现任二十九世苏丹哈吉· 哈桑纳尔· 博尔基亚· 穆伊扎丁· 瓦达乌拉 (Sultan
Haji HASSANAL BOLKIAH Mu'izzaddin Waddaulah )1946年7月出生,1961年被封为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