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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文莱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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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莱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7页 · 62,123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5

PDF第55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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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设备 首相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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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文莱国家单一窗口(https://bdnsw.mofe.gov.bn/Pages/Home.aspx)
没有商业价值的样品可免税进口;对于有商业价值的样品进口,需交抵押金,如果
样品在3个月内出境可退还抵押金。
【出口管理】文莱禁止出口:虾类垃圾和椰肉蛋糕、石头或砾石;限制出口:鱼藤
物种、油棕、稻米、稻谷及其制品、木材,尼邦,藤条、香烟、酒类、糖、精品汽油、
普通汽油、柴油、煤油和在文莱制造或发现的具有古董价值的历史性物品。
5.1.4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文莱公共卫生(食品)条例规定所有食品,无论是进口产品还是本地产品,都要安
全可靠,具有良好品质,符合伊斯兰教清真食品的要求,尤其对肉类的进口实行严格的
清真检验。
对于某些动植物产品,如牛肉、家禽,需提交卫生检疫证书。进口食用油不能有异
味、不含任何矿物油,动物脂肪须来自在屠宰时身体健康的牲畜并适合人类食用,动物
脂肪和食用油须为单一形式, 不能将两种或多种脂肪和食用油混合。 脂肪和食用油的包
装标签上不得有“多不饱和”的字眼或相似字眼。非食用的动物脂肪须出具消毒证明。
进口活动物必须有兽医证明。大豆奶应是从优质大豆中提取的液体食品,可包括糖、无
害的植物物质,除了允许的稳定剂、氧化剂和化学防腐剂外,不得含有其他的物质,并
且其蛋白质含量不少于2%。
此外,该条例对食品添加剂、包装以及肉类产品、鱼类产品、调味品、动物脂肪和
油、奶产品、冰淇淋、糖与干果、水果、茶、咖啡、无酒饮料、香料、粮食等,都规定
了相应的技术标准。 对食品的生产日期、 保质期、 食品容器及农药最大残留量、 稳定剂、
氧化剂、防腐剂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规定可参考:
https://tradingacrossborders.mofe.gov.bn/TAB/import-step5.aspx
5.1.5 海关管理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