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特殊经济区域规定
5.4.1 经济特区法规
埃塞俄比亚《工业园区法》(Industrial Parks Proclamation No. 886/2015)和《工业
园区管理条例》(Industrial Parks Regulation No. 417/2017)规定,“工业园区”是由相
应机关指定,具有明显界限,以发展综合性、一体化、单一或多种商品生产为目的的工
业生产基地。工业园区包括经济特区、科技园区、出口加工区、农业加工区、自由贸易
区,以及由投资委员会指定的其他类似区域。如欲了解详情,请登录:
https://investethiopia.gov.et/resources/publications/#publications。
【发展目标】主要包括:鼓励私营部门参与制造业及其相关领域投资;强化国家经
济发展的竞争力;创造大量就业机会,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工业园区开发商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设计、建设、开发、利用工业园区,并
提供相应服务;分租工业园区用地;按特定比例向入园企业出租或出售不动产,以及在
园区内修建的建筑和房屋。
《投资激励措施和为国内投资者保留投资领域的部长理事会条例(修正案)》
(Investment Regulation (Amendment) No.312/2014)规定,工业园区开发商可享受10年
或15年所得税减免。此外,若入园企业制造产品的80%以上出口,或作为生产资料提供
给制造出口产品的投资者,可额外享受2年或4年所得税减免。
2024年,埃塞正式通过《经济特区法》(Special Economic Zone Proclamation No.
1322/2024) 。 “经济特区” 是指埃塞投资委员会依法指定的地理区域, 该区域受海关管
制,并有商业扶持政策、贸易便利化服务、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以及包括一站式服务、
免税特权和其他特殊激励措施在内的便利设施, 并在适当情况下组织工业园区、 自由贸
易和物流区、科技园区、服务园区、农业和畜牧业区以及类似投资。如欲了解详情,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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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经济特区
根据埃塞政府的规划, 埃塞拟在境内分三批设立14个经济特区, 享受各类优惠政策。
第一批为亚的斯亚贝巴经济特区和德雷达瓦经济特区。其中, 埃塞政府拟在首都亚的斯
亚贝巴市内开发“未来城”。该项目拟借鉴中国自贸试验区经验,在埃塞建设经济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