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的关税税则分类采用的是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协调编码制度》制定的组合法编码(C
N编码,https://eur-lex.europa.eu/legal -content/FR/TXT/PDF/?uri=OJ:L:2022:282:FULL&from=E
N%20)。欧盟以委员会规则的形式每年对外发布一次更新后的税率表。
欧盟给予发展中国家单向的关税优惠政策, 包括对非洲、 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国家协议关税
和普惠制(GSP),以及在自由贸易区协议框架下的互惠安排(如墨西哥、智利、南非等国家
和地区)。
法国税法规定, 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 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在任何环节都无须缴纳增值税,
即彻底免税;已纳税的,还可以退税。这是法国政府鼓励出口的重要手段之一。
法国主要商品进口关税税率在7%至14%之间。 具体产品关税信息可查询网址:ec.europa.eu
5.2 外国投资法规
5.2.1 投资主管部门
政府主管外国投资的机构是经财部国库总司以及由经财部、 外交部和国土整治部共同主管
的法国 商务 投资署 ,其中经财部国库总司负责外资审查。 法国商务投资署( BUSINESS
FRANCE)承担具体的招商引资工作,总部设在巴黎,工作人员约1500人,在法国国内设有28
个地区办公室, 在国外设有85个海外办公室, 主要分布在北美、 欧洲和亚洲的经合组织成员国。
此外,还在140余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约1.5万人的企业国际志愿者项目(VIE)。其主要职责
是吸引外资、 促进经济发展和就业。 其主要任务包括: 向投资者和媒体宣传推介法国投资环境;
寻找外资项目;协调企业、地方政府、行政机关、基础设施服务单位之间的关系,为投资者提
供便利; 协调各地吸引外资的政策措施; 跟踪、 研究国际投资趋势和影响投资地点选择的因素;
促进企业出口等。
5.2.2 外资法规
法国现行吸引和鼓励外国投资的法律文件分别是1966年12月28日的66-1008号法令(https:
//www.legifrance.gouv.fr/loda/id/JORFTEXT000000880207)、1996年2月14日的96-117号政令 (h
ttps://www.legifrance.gouv.fr/loda/id/LEGITEXT000005620349 )和2000年12月14日的2000-1223
号法令(https://www.legifrance.gouv.fr/loda/id/JORFTEXT000000574489)。法国政府对外国直
接投资实行国民待遇。法国的法律和法规,如《劳动法》(https://www.legifrance.gouv.fr/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