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融入与移民局( OFII)是外国人进入法国工作的主要政府主管机构。查询网址:
www.ofii.fr
附录1.5.2 工作许可制度
除欧盟成员国 (EU) 公民、 欧洲经济区 (EEA) 国家公民和瑞士公民外, 其他外国公民在
法国就业须拥有合法居留和工作许可证。 在法国工作时间超过90天的外国公民, 必须持有长期
居留签证,且抵法后需持签证前往工作所在地政府履行相关申请手续。
居留/工作许可证的种类包括 “外派带薪员工” “雇员” “临时工” “科技工作者” “学生”
和“专门技术人员”。
【 “外派带薪员工” 临时居留证】 适用于借调或被派遣到法国的员工 (作为公司交换工作) ,
有效期3年。
【“雇员”临时居留证】适用于在法雇佣员工的外资企业,有效期1年,可续签。
【“临时工”临时居留证】适用于在法工作期限小于1年的外籍员工,与劳动合同有效期
一致,最长期限为12个月。
【“科研工作者”临时居留证】适用于在法从事科研活动或在大学从事教学的外籍员工。
【“技术专家”居留证】适用于对法国或其本国经济发展、知识、科学、文化、人道主义
或运动发展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技术专家,有效期3年。
【临时工作许可证】 外资企业派遣员工到法国做临时性技术援助服务, 并在借调期间保持
和国外总公司合同关系,如借调期限小于3个月,员工可申请此种许可。
【培训员工许可证】企业可派员工到法进行为期不超过12个月的培训。
附录1.5.3 申请程序
来法工作的外国人身份主要包括: 经理、 被派遣来法从事多年工作的雇员、 临时派遣来法
工作的雇员。
上述3种身份申请居留/工作的手续、程序各不相同,因此,外国企业人员在来法之前,首
先必须明确身份,以保证申请材料投递到正确的部门,进入正确的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