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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冈比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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冈比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04页 · 52,61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47

PDF第47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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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制加工费,占进口额的1.55%;
   (3)西非经共体对非西非经共体原产地进口征收0.5%的税款。

5.1.4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冈比亚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局(Gambia  Food Security and Quality
Authority)为主管部门,由于资金缺乏,专业人员和设备匮乏,技术手段
简单落后。

5.1.5 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冈比亚与海关管理有关的税法包括:《冈比亚税收法》(2004)、《收
入和增值税法》(2004)、《海关法》(2010)和《HS关税》(2010)。
   【关税和分类】
   冈比亚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了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ECOWAS)的
共同对外关税   制度(CET)。目前,冈比亚的进口关税分为        CIF的0%、5%、
10%、20%和35%五个类别  ,具体 在新的 《 2012 HS Nomenclature ECOWAS
CET》中详细列出。
   这五类关税大体按如下     分类:
   第一类:基本社会商品(零税率);
   第二类:基本需求,原材料      、资本设备和特定投入(比      率5%);
   第三类:投入品和中间产品(比率10%);
   第四类:最终消费品和其他产品(比率20%);
   第五类:经济发展专用商品(比率35%)。
   除以上,关税计算中的其他税项包括:
   (1)消费税(对不同条目税务局有具体说明,费率不同);
   (2)环境税(对不同条目税务局有具体说明,费率不同);
   (3)西非经共体(ECOWAS)征费─到岸价的1%;
   (4)手续费─CIF的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