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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冈比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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冈比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04页 · 52,61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49

PDF第49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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冈比亚(2025年版)

5.2 外国投资法规

5.2.1 投资主管部门

  冈比亚投资主管部门是冈比亚投资和出口促进局(GIEPA)。其主要
职责是:促进形成对投资有利的环境,吸引投资,发展出口和支持商业发
展,其首要目标是创造就业和创造财富。

5.2.2 投资行业的规定

  冈比亚对外国投资禁止、限制和鼓励的行业及法律法规主要有:          《投
资和出口促进法案》(2015)、《国家环境管理法案》(       1994)、《增值
税法案》(2012)和《商业登记法》(    2004)。
  《投资和出口促进法案》(2015)规定,任何人不得投资或经营不利
于国家安全、公共事业、有害于自然环境、公共卫生、道德或违反本法规
定的企业。

5.2.3 投资方式的规定

  根据冈比亚《投资和出口促进法案》(2015)第二章第三十条规定,
只要符合冈比亚法律,投资企业的注册形式可涵盖独资、合资等任何一种。
  【出口加工区规定】冈比亚目前暂无建成的经济特区,但有已经建成
的出口加工区。根据《冈比亚投资与出      口促进法》(2015)规定,出口加
工区有以下分类、要求和优惠政策:
  (1)出口加工区的类型:
  ①出口导向型投资企业出口加工区;
  ②出口导向型混合型出口加工区;
  ③独立实体投资企业投资经营的单一实体出口加工区。
  (2)投资者需向相关机构申请经营出口加工区的许可证。
  (3)出口加工区的投资者若出口至少80%的产量,将豁免缴纳以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