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中利益冲突的法律和法规。腐败案件审判以非歧视的方式进行。由于尚
未建立相关执行委员会,这些法律在很大程度上缺乏效用。
冈比亚政府鼓励私营公司制定内部行为守则,禁止贿赂公职人员。冈
比亚宪法要求制定公司内部行为准则(第 222条),冈比亚签署的 OECD
指导方针要求亦是如此。 私营公司通过内部管控和其他方式检测是否存在
贿赂政府官员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制止。
冈比亚已签署并批准了 《非洲联盟防止和打击腐败及有关犯罪公约》 ,
作为承诺的一部分,为参与腐败调查的非政府组织提供保护可能是冈比亚
新政府加入该公约采取行动的一部分。2014年5月,冈比亚签署并批准了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冈比亚尚未批准OECD《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贿
赂外国公职人员公约》。
5.13 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规定
冈比亚政府对由国际金融机构提供资金的承包工程项目没有特别的
限制性规定, 但个别招标文件中规定了外国公司必须与当地企业组成联营
体。
投标资格包括如下条件:
(1)投标人具有必要的技术、财务能力和道德修为。
(2)投标人拥有必要的专业和技术资格能力、拥有必要的金融资源、
设备和其他物理设施、 具备有管理能力、 采购经验、 履约声誉良好的人员;
(3)投标人具有订立合约的法律能力;
(4)公司不处于待接管状态,未发生破产倒闭,商业活动正常进行,
并且未卷入上述任何一项有关法律程序中;
(5)如果适用,投标人还必须履行纳税义务,对社会安全做出贡献;
(6)采购程序开始前3年内,公司或公司任何董事或高级职员未因专
业行为、虚假陈述或误传其签订采购合同的资质等行为被判刑事犯罪。
承包工程执行和工程验收均须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