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比亚(2025年版)
目,以支持经济赋权为目标,以消除贫困,促进人员,货物和服务的自由
流动,刺激农业生产的增长,并为基本商品和各种商品的贸易。
5.7 劳动就业法规
5.7.1 劳工(动)法的核心内容
冈比亚《劳动法》(2007)(Labor Act 2007)对劳动合同做了如下规
定:
【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法》第七章规定,劳动合同签订分为三类 :
第一类是不确定时长合同,第二类是确定时长合同,第三类是特定工作合
同(三类合同的定义详见冈比亚劳动法第七章)。劳务在 6个月及以上(包
括1年内工作日累计达 6个月),雇主与雇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需要包含雇主及雇员的名字及地址、工作类别、工作职位、工作描述、工
作开始日期、合同终止条件、薪酬和薪酬计算方法、工作时间、劳动纪律、
疾病及工伤等,双方应在合同上签字。
【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法》第七章第 55条规定,确定了时长的合
同在合同到期日自动解除,双方不需要任何通知,除非合同更新及延长;
特定工作合同在特定工作任务完成 后接触,双方不需要通知;未确定时长
的合同的解除,根据不同的工作时长和具体情况,在 提前通知 合同另一方
后解除合同,详见冈比亚《劳动法》第 55条和第83条。
【休假】《劳动法》第 73条规定,雇员有权享有带薪年假及带薪公共
假期。带薪年假时长按照双方合同规定的时间执行。带薪休假期间员工工
资按照正常薪资计算核发。
【退休年龄】《劳动法》第 75条规定,劳动者法定退休年龄为 60岁,
但是劳动合同若有规定 60岁以后某个特定年龄退休,此情况也是有效可行
的。
【薪金支付】《劳动法》第 76条规定,薪金应该以法定货币支付,或
者是在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以支票支付或者汇入冈比亚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