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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冈比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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冈比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04页 · 52,61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1

PDF第51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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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 (BOO) 、 设计─建造─运营 (DBO) , 设计─建造、 运营、 财务、
私有化等等,并且协议涵盖各种活动,不只是基础设施领域。
通常具有以下特征:
(1)公共招标机构与私营部门公司之间根据采购服务(而非采购资
产)的长期合同,PPP需考虑项目整个生命周期带来的影响;
(2)将大部分项目风险转移给了私营部门(特别是项目的设计、建
设、运营和/或融资);
(3)重点关注项目产出的规范而不是项目投入;
(4)利用私营部门融资证实其向私营部门转移风险;
(5)针对提供的服务向私营部门进行绩效支付。
【主管部门】负责基础设施PPP模式的主要部门为:冈比亚财政和经
济事务部(MOFEA)和冈比亚公共采购局(GPPA)。财政和经济事务部
负责国家PPP相关法律的制定及政策的实施,负责预算和债务管理。公共
采购局则对项目进行具体监管,保障项目的合法合规及透明性,满足国家
公共采购法案相关规定。
实施项目的具体部委与机构负责项目开发和采购。
【行业监管机构】公用事业监管局(PURA)、国家环境局(NEA)
和冈比亚旅游局(GTB)等,负责相关部门规章的执行、颁发许可证和许
可。
【PPP计划实施机构】PPP项目需要满足许多特定的PPP职能,冈比亚
专门设立了两个实施PPP计划的机构,并将相关职能进行了分配:
(1)PPP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①批准合同金额在100万至300万美
元之间的PPP项目;②对合同金额超过300万美元的PPP项目向内阁提供建
议,由内阁批准;③负责批准PPP准则和标准合同、建议颁布与PPP有关的
立法、监督PPP项目等;
(2)PPP理事会 (财政与经济事务部的公私合作局)。 其主要职责是:
①针对PPP问题向实施部委和机构等提供项目特定支持;②向PPP委员会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