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援助主要用于国家财政、交通、能源、供水、农业、基础设施、卫生健康、国
际收支、教育、国家治理、灌溉、环境等行业领域。
其中,无偿援助主要用于国家财政(11.9亿美元)、交通(4.4亿美元)、能源(3.3
亿美元)、卫生健康(2.7亿美元)、基础设施(2.5亿美元)、农业(2.5亿美元)、国
家治理(2.4亿美元)、供水(1.9亿美元)、教育(1.8亿美元)、灌溉(1.2亿美元)等
行业领域。
提供无偿援助的主要国家有:中国、俄罗斯、日本、瑞士、德国、美国、英国、土
耳其、丹麦、荷兰等;参与实施的主要组织机构包括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欧洲复
兴开发银行、欧盟、美国国际开发署等。
3.5 中吉经贸
3.5.1 双边协定
表3-3 中吉政府签署的双(多)边经贸合作文件
协议名称 签署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经济贸易协定 1992年1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 1992年5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汽车运输协定 1993年2月25日
关于中国国家技术监督局与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标准计量局合作备忘录 1993年4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 199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关于进出口商品质量保证协定 1995年10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关于建立政府间经贸合作委员
1998年4月27日修订
会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2002年6月24日
中、哈、吉、巴(基斯坦)政府过境货物运输协定 2004年4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吉尔吉斯共和国财政部收入委员会海关总署关
2004年9月21日
于对外贸易统计数据交换合作议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家银行监管合
2004年9月21日
作协议
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双边经济技术援助项目合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