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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吉尔吉斯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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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吉斯斯坦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65页 · 34,575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5

PDF第55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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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在吉尔吉斯斯坦开展投资合作的手续
附录1.1 投资注册企业需要办理的手续
附录1.1.1 设立企业的形式
在吉尔吉斯斯坦设立企业可选择以下形式:个体经营者、有限责任公司、附加责任
公司、股份公司(开放股份与封闭股份)、代表处、分公司。
附录1.1.2 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在吉尔吉斯斯坦设立企业应在以下 3个国家机关进行注册:司法部(吉每个州区设
有州区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和社保局。个体企业主只需在税务机构和社保机构注册。
外国投资者与吉尔吉斯斯坦投资者享有同等法律地位,即国民待遇,可作为独资外
企,或与吉尔吉斯斯坦企业、其他外企及个人成立合资企业从事有关活动。外国人可购
买吉公司股票或其他有价证券,并可参与有关私有化竞标。
附录1.1.3 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注册包括在吉尔吉斯斯坦司法部法人地位注册、 税务机构和社保机构注册、注册后
可以办理并获取从事一定类型许可证(有关类型在吉尔吉斯斯坦许可证法第 9条中有具
体规定)以及与企业行为类型有关的许可。
【法人注册】 包括检查创办法人单位文件是否符合吉尔吉斯斯坦法律规定, 向企业
颁发带有注册号码的国家注册证书,将法人注册资料列入国家统一目录。
在吉尔吉斯斯坦司法部注册时,公司代表或创办人应提供如下文件:( 1)注册申
请;(2)取决于公司形式的其他文件。
一般外国企业和外国公民常见的注册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与分公司。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时,外国公民作为创办人,应出具其本人护照翻译公证件,外国
法人作为创办人, 需要提供外国法人注册所在国相关机构出具的该法人存续的证明, 以
及其他相关文件,同时需要办理上述文件的吉或俄文翻译公证和认证。
【个体经营者注册】 吉尔吉斯斯坦税务和社保机构负责对个体业主依照其所在地进
行注册。 注册依据业主护照和注册申请进行。 注册后税务机构颁发注有单独登记号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