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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北马其顿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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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其顿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79页 · 48,728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4

PDF第54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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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获得房地产等情况,税率为2%-4%。
目前,北马其顿尚未征收数字税和碳排放税。
5.6 特殊经济区域规定
5.6.1 经济特区法规
1999年3月北马其顿政府制定了鼓励 外商投资的计划,并提出了设立自由经济区
(Free Economic Zone)的构想。同年6月北马议会通过法案,正式启动自由经济区的开
发建设。为了进一步吸引外资以促进经济发展,北马政府于2007年通过了《技术工业开
发区法》,将自由经济区升级为技术工业开发区(Technological Industrial Development
Zone,简称TIDZ,下称“开发区”),同时决定增加开发区数量,并实行更加优惠的财税
激励政策。根据该法,在特定情况下,开发区通过为入驻企业代缴税务和其他业务,来
促进开发区内经济活动。 对投资者入驻开发区给予免除10年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优惠政策。 入驻开发区的企业可以较低价格享受最长99年的土地租赁期。 还可享受绿色
通关服务、建设工程补贴、雇员培训补贴等政策。
5.6.2 经济特区介绍
经过十多年发展, 北马其顿已在斯科普里、 泰托沃、 基切沃、 斯特鲁加、 普里莱普、
什蒂普、斯特鲁米察等12个城市规划设立了15个开发区,占地总面积923公顷。其中斯
科普里设有3个开发区,是入驻企业最集中的城市。什蒂普开发区占地208公顷,是北马
其顿面积最大的开发区。截至2024年,开发区已吸引外资超过10亿欧元,创造出口额37
亿欧元,占全国出口总额的47%。
开发区的目标:在执行最高环保标准的前提下支持高新技术的发展。该区的建立、
发展和监管工作均由开发区董事会执行。 绝大多数商业生产和服务活动可以在开发区内
进行, 但造成环境污染或危险性较大的生产活动、 产生危险废料的特定化学产品的生产
和一些特殊的商业行为除外。
在开发区开展投资生产的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财税优惠】
(1)投资者可享受10年的利润税和公司所得税免税期(开发区外税率为10%);
(2)可享受最多10年的个人所得税100%减免(开发区外税率为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