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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及适用的法律 北马其顿的司法系统由基础法庭、上诉法庭和最高法庭组成。2007年,行政事务法 庭(Administrative Court )成立,负责审理有关行政法的案件。2011年,高级行政事务 法庭成立,接受对一般行政事务法庭审判结果的上诉事宜。 在争议解决法律方面,北马其顿制定了《国际商事仲裁法》( 网址 : www.international-arbitration-attorney.com/wp-content/uploads/2013/07/Macedonia-Arbitrati on-Law.pdf)。根据北马其顿法律,经议会批准的国际协议和协定适应于国内,争议双 方可以协商选择适用北马其顿国内法律, 或者通过调解方式, 或者通过涉外仲裁庭仲裁 方式(如北马其顿经济商会和马其顿商会设立的仲裁庭),解决双方争议。北马其顿是 1958年《纽约公约》的成员国(1998年加入),投资者与当地政府的商业纠纷可诉诸国 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寻求国际仲裁。北马其顿虽然接受以国际仲裁解决投 资纠纷的方式,但仲裁解决机制仍不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