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 外汇管理
黑山主要依据《外汇与资本运作法》对外汇进行管理。根据《关于取消和开立交易
账户更详细情况的决定》 规定, 外资企业在黑山当地开立外汇账户需要提供: 法人姓名、
企业注册地址及联系方式、法人活动、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等,当地银行还可以要求企业
提供其他相关文件。根据《外汇与资本运作法》规定,外汇进出自由,外汇交易时需向
银行说明交易目的、保存外汇交易记录等。
根据黑山海关总署规定,出入境时,个人携带超过 1万欧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需申
报。
4.2.3 银行和保险公司
【中央银行】 黑山中央银行 (CBCG) 执行宪法、 中央银行法和银行法赋予的职责,
目前没有货币发行权。央行主要职能有两个,一是促进和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包括促进
和维持健康的银行体系和安全高效的支付体系; 二是促进和维持价格稳定。 黑山央行具
有独立性,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及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影响央行相关人员的工作
和决策,不得批准、废止、撤销或以其他方式影响央行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任何决定。
黑山央行由理事会管理,行长领导。理事会由行长、三名副行长和四名成员(非央行雇
员)组成。
【政策性金融机构】2009年,黑山政府设立投资发展基金(IRF),以促进和加快
黑山经济发展。2024年10月, 黑山颁布 《国家开发银行法》 ,12月, 原投资发展基金 (IRF)
转型成为国家开发银行, 注册资本为1.075亿欧元。2025年, 黑山国家开发银行计划通过
16项金融产品向实体经济提供2亿欧元的资金支持,重点投向旅游、农业、制造业和能
源等领域,并优先支持中小微企业、妇女创业、青年创业及个体农户等群体。
【商业银行】黑山共有11家商业银行,其中7家为外资银行,主要有匈牙利OTP集
团旗下的黑山商业银行和波德戈里察银行、 奥地利Erste银行和Addiko银行、 土耳其Ziraat
银行、斯洛文尼亚新卢布尔雅那银行等。 2017-2024年,奥地利Erste银行、法国兴业银
行(现已被黑山商业银行并购)、新卢布尔雅那银行(2019年、2022年、2024年)和黑
山商业银行(2020年、2021年、2023年)分别被评为黑山年度最佳银行。黑山银行业协
会是由在黑山境内注册的各商业银行组成的非政府组织, 主要职能包括促进会员银行业
务、加强会员与国内外金融机构合作、维护会员在央行及国家机关的利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