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根据国家《地区发展法》出台《商业区法令》,规范建立商业区的条件、商业区分
类标准、商业区的建立、运营和管理等事项。根据该法令,商业区分为国家级商业区和
市级商业区, 黑山政府和各市政府在决定设立商业区后的两年内必须确保商业区可以投
入使用。黑山还设有1个国家级“自由区(Free Zone )”,位于黑山最大的港口——巴
尔港,为自由区内企业提供免征关税、增值税等政策优惠,区内企业享有较低的公司税
率和简化的行政程序。外国投资者在所有权、利润汇出和投资安全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2025年,黑山积极推进《自由区法》的修订。
《商业区法令》可查询网址:invest.podgorica.me/wp-content/uploads/2020/12/Uredb
a-o-biznis-zonama.pdf
《自由区法》可查询网址:lukabar.me/wp-content/uploads/2024/08/Zakon-o-slobodni
m-zonama.pdf
5.6.2 主要园区介绍
截至目前,黑山尚未设立国家级商业区;已建设商业区的城市有贝拉内、科拉欣、
采蒂涅、比耶洛波列、尼克希奇、乌尔齐尼、波德戈里察、沙夫尼克、罗扎耶和莫伊科
瓦茨。自由区设在黑山巴尔市巴尔港,面积约 130公顷,目前主要用于货物存储和转运
服务,尚未开展加工或制造活动。
5.6.3 重点行政区域及相关法律法规
【贝拉内市商业区】 贝拉内位于黑山东北部, 属欠发达地区, 市内有1个商业区 “鲁
戴什(Rudeš)”,占地面积16.7公顷。在商业区内设厂,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在10-30年土地租赁期内,租赁费为每年每平方米0.05欧元。潜在的投资者需
满足以下要求:
a. 占地面积1500-2000平方米,雇用 3-5人,建筑占地面积至少达到总占地面积的
20%;
b. 占地面积1500-4000平方米,雇用6-10人,建筑占地面积至少达到 总占地面积的
25%;
c. 占地面积1500-8000平方米,雇用11-20人,建筑占地面积至少达到总占地面积的
30%。
(2)免征建设用地公共事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