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黑山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黑山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黑山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77页 · 46,189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44

PDF第44页文字

正文模式
字化转型战略,实施黑山数字化转型。相关措施包括,提高电子通信基础设施的覆盖率
和现代化,制定财政补贴等激励措施增强ICT行业的竞争力,建立健全电商行业相关法
律框架,鼓励企业发展电子商务。
(4)黑山“数字游民”引进计划(2022-2025年)和2022年“数字游民”引进计划
实施方案指出,将加大对“数字游民”的引进力度,改善数字发展环境,提升黑山旅游
和投资目的地形象,并提出多项“数字游民”引进优惠政策,如取得一年“数字游民”
临时居留许可证后,可享受税赋减免,并可延长在黑山居留期一年。
5.4 绿色经济相关政策和法规
黑山是宪法规定生态国家,绿色经济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与欧盟保持一致。1991年,
黑山通过《黑山生态宣言》。2022年,黑山通过《2030年可持续发展国家战略》,将可
持续发展作为其基本原则之一。 该战略根据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欧盟绿色协
议、 黑山入盟谈判所规定的责任义务等, 为黑山实施循环经济创建国家框架。 截至目前,
黑山暂未建立碳排放交易体系。
5.5 企业税收
5.5.1 税收体系和制度
黑山负责制定税收政策的部门是财政部, 税收政策的执行部门是国家税务总局。 黑
山对本国居民的所得进行征税实行属人原则, 即对本国居民在世界范围内的所得进行征
税;对本国企业、外国人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采取属地原则进行征税,即只对其在
黑山境内的收入进行征税。黑山的税收体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不
动产税、社会保险费、消费税、印花税等。
目前, 黑山正在进行加入欧盟的谈判, 将在开展以简化税收流程和减少税务负担为
目标的税收改革基础上,加强与欧盟及其成员国的税收协调与合作。
5.5.2 主要税赋和税率
【企业所得税】黑山企业所得税实行累进税率,应税收入在10万欧元以下的,税率
为9%; 应税收入在10万至150万欧元之间的, 税率为12%; 应税收入在150万欧元以上的,
税率为15%。《企业所得税法》 规定,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新建企业 8年内免缴企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