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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黑山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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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山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77页 · 46,189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4

PDF第54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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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森林资源。
《自然保护法》 的目标是保护和改善生物、 地质多样性, 保护和改善特定自然财富,
确定和监测自然状况,协调人类活动、经济社会发展与可持续使用可再生资源、合理使
用不可再生资源的关系, 使可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得以永久保护, 预防片面追求经
济增长而对自然造成有害影响, 保护自然及自然财富的跨界价值, 保护土壤的自然特性,
保护水资源的质量、数量和可用性,以及海水的质量。法律规定,国家行政机构与自然
保护领域的专业科学机构合作,收集数据并形成数据库,以建立区域生态网络。
《水法》规定,禁止将可能破坏水质的危险和有害物质、导致盐碱化的物质、废水
处理后的污水排入地表水和地下水, 禁止将污染物质直接排入地下水, 禁止将船舶等漂
浮设施的废水排入地表水, 禁止在滨海地带使用可能导致水质超标的化肥等物质, 禁止
将含有危险和有害物质的超标废水或可能对公共排水系统造成不利影响的废水排入公
共排水系统,禁止在地表水上清洗车辆、机器、设备等;投资者有义务在涉及水体条件
的设施、厂房、建筑施工前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和取水许可证。
《空气保护法》 规定, 禁止生产破坏臭氧层的物质, 禁止进口/出口破坏臭氧层的物
质及非《蒙特利尔议定书》签署国含有议定书确定物质的产品,禁止向环境中释放破坏
臭氧层的物质和替代物质; 生产经营影响或可能影响空气质量的法人实体有义务采取技
术措施防止或减少排放, 将保护空气质量的成本计入投资和生产成本, 监控生产活动对
空气质量的影响。
《废弃物处理法》规定,每年生产 200公斤以上危险废物或20吨以上非危险废物的
生产者有义务依法在开工60天内制定废物管理计划,计划内容包括废物种类、 年产数量、
产生地点、产生过程、防止或减少废物产生的措施、环保措施、废物收集储存运输处理
的管理方法。 政府主管部门将对企业提交的废物管理计划进行审核, 并决定是否出具同
意书。2024年4月,黑山议会通过了新的《废弃物管理法》, 引入“生产者延伸责任”
(EPR)制度,要求生产商对其产品在废弃阶段的管理承担财务和组织责任。此外,该
法还规定禁止使用壁厚在15至50微米之间的轻型塑料袋, 并对厚度超过50微米的塑料袋
征收每个0.03欧元的费用。
5.10.4 环境影响评估法规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对环境或人类健康有重大影响的工业、采矿、能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