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用的粮食原料等;征收10%关税的第三类商品主要有半成品、中间产品、粮食、柴油
和燃油等;征收20%关税的第四类商品有消费品、资本货物、国内可以生产的计算机和
数据处理设备、新车和二手车等;征收35%关税的第五类商品主要是为了保护塞内加尔
自己生产的部分产品,比如洋葱等。全部商品在2017年出版的Nomenclature Tarifaire St
atistique du Tec de l’UEMOA分类目录中详细列出。(详见https://www.douanes.sn/ndn7
22/)
(2)特别进口关税
为保护当地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对进口糖、奶、果汁、面粉和西红柿罐头加征特别
进口关税。西非经济货币联盟对上述商品规定了基准价格,如进口价格低于基准价格,
将按基准价格的10%征税。
(3)“临时”附加费
塞内加尔对进口洋葱、香烟、土豆、香蕉、小米和黄豆等产品加收一定的“临时”
附加费,费用比例在10%-20%之间。进口牛肉、羊肉和家禽肉类的,每公斤加收 100西
非法郎,猪肉每公斤加收50西非法郎。对进口布料等商品加征1%的关税。
(4)消费税
进口产品需要缴纳消费税的有经济型香烟(税率20%)、精装香烟(45%)、酒水
(40%)、碳酸饮料( 3.8%)、含酒精香水( 12.5%)、咖啡和茶( 3.8%)、可可豆(30%)、
黄油和乳制品( 12%)、新车( 2%)、旧车( 5%) 等。
【进口货物减免税手续】
外国企业从事政府间合作项目或享受塞内加尔政府优惠的项目,经过在塞财政部、
投资和大型项目促进 局(APIX)注册申请后,进口的物资、机械等可享受免关税、进
口税、交易税及营业税等优惠待遇。减免税申请的审批过程需要 10-30天,最终获得财
政部免税批文。上述免税手续需要进口企业自行办理。取得免税文件后,在每一批货物
到港前,可以委托清关公司协助办理该批货物的免税手续。向海关申报需要提交的单据
包括:免税文件、原始海运提单、本地公司出具的保险单、 CIF发票(若为FOB发票,
则需要提供海运发票)和装箱单等。
【出口税收】
塞内加尔对所有出口免关税和增值税,鼓励出口的产品包括农产品、海产品、文化
产品、园艺等。但政府严格管制黄金和黄金制品的出口,动植物、肉类产品、鱼产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