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塞内加尔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塞内加尔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塞内加尔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3页 · 60,56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70

PDF第70页文字

正文模式
7. 绿色经济发展情况及相关规定
7.1 绿色经济发展情况
【主管部门】
塞内加尔负责推动绿色经济发展的有关职能在各部委间较为分散, 主要涉及以下部
门及机构:
(1)能源、石油和矿产部,下属的塞内加尔农村电气化机构(ASER)负责从可持
续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角度推动农村电气化;国家可再生能源局(ANER)负责推动发展
各类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潮汐能和水能等。
(2)能源节约和管理机构( AEME)主要负责推动和协调旨在提高能源效率的行
动和计划。
(3)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PNAD) 筹建创建和发展绿色经济气候和可持续发展基金。
该基金旨在抵御气候变化, 结合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和防治荒漠化的行动计划, 促
进可持续发展。该基金将接受国家、双边和多边金融机构的捐款。
(4)塞内加尔清洁署(APROSEN)下辖的固体废物管理委员会(UCG),负责培
训各个社区掌握固体废物管理技能,管理清扫和废物收集和运输。
(5) 国家生态村机构 (ANEV) 主要负责在全国范围内创建生态村, 其目标是将遍
布全国的14000个村庄转变为生态村。生态村是一种将社会进步与减少碳足迹相结合的
经济发展模式,该机构旨在推动生态村使用可再生能源,提升能源效率;增强水管理,
以满足饮用水需求;通过建立生态围栏,恢复植物覆盖,加强土地的生产能力。
(6)国家绿色长城署(ANGMV/GMV)是为执行非洲联盟于2008年启动的绿色长
城项目所设立的机构, 目的在于北部地区的沙漠化修复, 通过种植果树等措施在防止沙
漠化的同时带动区域的经济发展。
(7)国家经济绿化委员会(CNVE)设在经济、社会和环境委员会(EESC)下,
主要负责对公共和私人发展项目和计划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相关行业绿色发展情况】
(1)电力:塞内加尔计划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提升至 40%,已拥有一
批已投入使用的新能源电站,主要包括:Bokhol(装机20WM,由绿色非洲电力公司出
资,由Omexom负责建造和运营 ,2016年投入使用);Malicounda(装机22WM,由Grou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