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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塞内加尔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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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内加尔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3页 · 60,56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3

PDF第53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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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滞纳金,另加每月0.5%的利息;经税务稽查发现的,企业所得税、营业执照税等税种

的滞纳金为25%。

  【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为18%,经批准的酒店及餐饮服务营业机构增值税率为10%,每月15日

前申报上月增值税。此外,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对其不属于中大型企业(不受中型企业

税务局和大型企业税务局管辖,由地方税务局管辖)的供应商或者分包商执行代扣代缴

增值税制度,按税前金额支付供应商或分包商并提供代扣代缴增值税的完税证明。比如

承接公共经营或者工程的企业,就需要执行此制度。

  若项目合同内税务条款为免增值税,可以免销售和采购环节增值税,但应向财政部

申请免税函,工程账单增值税可以进行免税申报。企业采购环节取得的每张免税发票均

需要向业主和税局申请免税认证后方有效。

  【数字税】

  2024年7月1日起,塞内加尔正式实施数字增值税,所有在塞内加尔向消费者提供数

字服务的外国公司必须进行注册,并缴纳18%的增值税,数字服务包括数字广告、在线

学习、SaaS、数据提供等。(详见https://www.dgid.sn/2024/06/24/application-de-la-tva-nu

merique-a-partir-du-1er-juillet-2024/)

  【行政车辆特别税】

  指企业或机构每年需申报乘用类车辆相关税费,申报时间为每年             1月31日前,税费

如表所示。

                 表5-3  行政车辆特别税税费/税率

            车辆功率                  每年固定税费(西非法郎)

            0-4CV                       50 000

            5-11CV                      100 000

            >11CV                       200 000


  【劳务报酬税】

  支付与第三方个人的服务报酬均应代扣代缴个人劳务报酬税,税率为5%。若报酬

低于20000西非法郎,则季度后申报;若报酬等于或高于20000西非法郎,则应次月中旬

前向税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