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与服务税 标准税率为15%,有些 商 品则 免税 商品新增 “渔产品加 工设
(GST) 免交GST 备”“农 业 无人机”
西非国家经济共同 05.% 维持不变 ,适用 于所有 进口商
体(ECOWAS)征税 品( 免税商 品除外 )
进口税一般采取从价计征法,但对少数商品规定了从量计征法供征收
部门必要时替代使用。应税金额一律为进口货物的 CIF价总额。应税人须
在应税货物入境后按规定向货物所在地海关缴纳应征关税,一次进口行为
相应一次纳税行为。 2024年,塞与几内亚、利比里亚达成 “边境贸易便
利化协议”,三国边境口岸实行 “单一关税”,企业在一国通关后,可
在另外两国免重复查验,主要适用于农产品、建材等商品。
塞拉利昂于 2017年4月决定全面执行西共体共同关税( ECOWAS
Common ExternalTariff, CET),但目前实际执行的关税税率与CET略有区
别,共分为六档:必需的社会商品、抗疟药品等特殊商品(包括中国政府
间援助协议所含物资、设备)采取0税率;工业原材料、零配件和资本货
物以及教育、医疗卫生和农业发展需要的“社会产品”的税率为5%;铁棒
税率为10%;儿童食品或其他儿童用品适用特殊税,税率为15%;一般工
业半成品(包括水泥)税率为20%;工业制成品为30%。此外,针对进口
酒类特别征收进口消费税,分为30%和35%两个等级。针对碳氢燃料产品
特别征收石油消费税,汽油和柴油分别适用不同税率,具体由石油监管部
门定期发布。2024年塞决定对进口大米征收5%关税,并于2025年开始将其
税率提升为10%,此前一直为零关税。
出口税仅针对贵金属。钻石出口需缴纳3%的关税并对钻石出口总额征
收0.3%的企业税,黄金出口关税按黄金总价值的5%征收。
5.2 外国投资法规
5.2.1 投资主管部门
塞拉利昂贸易和工业部(Ministry of Trade & Industry)是塞拉利昂政
府主管投资和外国投资的部门。此外,根据《塞拉利昂 国家投资委员会法》
(2022年)成立的塞拉利昂国家投资委员会(NIB)是塞拉利昂主管投资
和外国投资的主要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吸引国内外投资,鼓励本国产品出
口,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5.2.2 外资法规
《塞拉利昂投资促进法》(2004年)
https://www.sierra-leone.org/Laws/2004-10p.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