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乌克兰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乌克兰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乌克兰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1年版 · 88页 · 51,040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39

PDF第39页文字

正文模式
报关单、进出口额、在外国银行开户账户存款、投资及其他有关情况。
关于携带外汇出境,乌克兰规定携带乌克兰以外国家的存折、债券
和银行、企业及其他机构的股票出境,须进行海关申报并出示携带外汇
所有人的携带委托书及其公证文件;携带外汇现钞的限制为1万欧元或等
值货币。
2019年2月7日,乌克兰《外汇和外汇业务法》正式生效,取代25年
前制定的相关法律。该法取消或放松了乌克兰货币市场的20多项限制性
措施,为外汇业务开展自由和简单、透明和不矛盾的外汇监管提供保
证。法律主要变化如下:境外投资不需单独许可;取消15万格里夫纳额
度以下交易的外汇监管。自2020年4月28日起,外汇监管简化程序业务
额上限从15万格里夫纳上调至40万格里夫纳(等值)。
4.2.3 银行和保险公司
【中央银行】乌克兰国家银行是中央银行,具有完全独立性。其主
要职责包括:行使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职能,保证通胀目标,稳固财政
和支付系统。主要职能包括:发行货币,制定货币和信贷政策,审批和
发放银行营业许可,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商业银行】根据乌克兰国家银行资料,截至2020年4月1日,在乌
克兰拥有经营牌照的银行共75家。乌克兰储蓄银行、乌克兰进出口银
行、普利瓦特银行、天然气银行是国有银行。
外资企业与乌本国企业在银行开户程序相同,需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
(2)企业注册证书,经公证的企业章程和设立合同;
(3)税收登记证明;
(4)社保登记证明;
(5)养老保险登记证明;
(6)经公证的企业签章文件;
(7)股东大会任命企业总经理和会计的决议;
(8)国家统计部门登记文件;
(9)经公证的公司领导签名以及护照复印件。
4.2.4 融资渠道
在融资条件方面,外资企业与当地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融资基本条
件包括公司经营许可、信用信息、纳税情况、项目可行性和风险评估报
告、企业财政状况评估、融资必要性评估、贷款条件等。
目前,乌克兰国家银行基准利率为7.5%,普通商业信贷利率在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