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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乌克兰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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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克兰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1年版 · 88页 · 51,040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43

PDF第43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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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法规政策
5.1 贸易法规和政策
5.1.1 贸易主管部门
乌克兰经济部为国家对外经济贸易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执
行对外贸易政策,并就具体政策协调与各部门间的关系。
2018年底,乌克兰政府启动财税体制改革,将国家财税署拆分为国
家税务署和国家海关署。2019年8月28日,国家税务署正式运行。该部
门的职能包括:实施国家税收政策、强制性国家社会保险统一征管政
策、打击违反税法和统一社会费法的行为等其他监管问题。2019年12月
8日,国家海关署启动运行。
5.1.2 贸易法规
1992年,乌克兰制定了独立后的第一部《对外经济活动法》,确立
了外贸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发展方向:实施对外贸易自由化,融入世界贸
易体系。法律规定实行外贸经营权的登记制度,即乌克兰境内的所有合
法注册企业,在向乌克兰经济部申请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自动获得外
贸经营权。
目前,乌克兰涉及贸易与投资的法律除《对外经济活动法》外,主
要包括2004年颁布实施的《乌克兰海关法》、1996年颁布实施并于2000
年修订的《外国投资制度法》。有关法律文本均可在乌克兰议会网站的
法律文本栏目中查询。
网址:zakon1.rada.gov.ua/cgi-bin/laws/main.cgi
5.1.3 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进出口配额和许可证制度】在贸易出现大幅逆差,供需失衡,应
对别国贸易歧视行为等情况下,乌克兰对进出口商品实行许可证配额管
理。
乌克兰政府每年公布一次进出口主动配额许可证商品名单,经济部
及其下属授权部门会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发证并监督使用,海关凭有关
文件对商品数量进行登记后予以放行。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名单
及期限还需由乌克兰议会批准。目前,进口配额(通过非自动许可落
实)仅用于为特定无缝钢管提供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