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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乌克兰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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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克兰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1年版 · 88页 · 51,040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8

PDF第58页文字

正文模式
在居民点内获得非农业用地所有权和在居民点以外获得不动产土地使用
权:(1)依据买卖、赠与、互易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2)接受遗产
(而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士接受的遗产是农业用地,在一年期内可以被征
用)。
5.9 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规定
外国公司经乌克兰证券委员会批准并获得在乌克兰参与证券交易的
许可证后,可以参与乌克兰证券市场的交易活动,与乌克兰本国公司享
有同等待遇。
5.10 环境保护法规
5.10.1 环保管理部门
乌克兰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部是乌克兰负责环境保护的政府部门。
联系方式:
电话:(044) 206-31-15
电邮:info@mepr.gov.ua
网址:mepr.gov.ua/
5.10.2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
乌克兰主要环保法律法规为《乌克兰环境保护法》。
5.10.3 环保法律法规基本要点
【主要原则】《乌克兰环境保护法》确定了乌克兰政治、经济和社
会各领域活动应该确保以下原则:
(1)优先确保自然环境的安全和居民健康,规范和节约利用自然资
源;
(2)在开展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前必须开展环境影响量化评估,
并采取预防措施;
(3)优先利用可再生资源和生态生产原料和工艺;
(4)维护物种多样性和完整性;
(5)确定了自然资源的有偿使用原则和环境污染破坏的补偿原则;
(6)确定了环境保护政策制订和执行的民主和透明原则;
(7)对污染物必须进行回收,对自然环境造成的污染和损害必须进
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