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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乌克兰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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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克兰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1年版 · 88页 · 51,040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7

PDF第57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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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所在地进行注册登记。法条链接如上。
【企业文件要求】签订购买合同时,非居民法人代表需提供以下文
件:开业证明文件,国家登记注册证明,贸易、银行登记注册表清单;
非居民法人出具的任命书或委托书;提供非居民法人的印章。需要强调
的是,以上由其他国家签发的文件需要依法在该国进行公证,同时再翻
译成乌克兰语后在乌外交部进行认证。
【个人文件要求】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在申请所有权时必须提供护
照、在乌克兰合法停留的证明。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还需获取识别
码。获取识别码的手续并不复杂,但需要提前申请。外国人只需在任何
一个地区级的税务局或基辅和塞瓦斯托波尔市的国家税务机关填写有关
个人信息的表格,同时递交护照复印件,一般在递交以上文件后的一段
时间就可获得识别码。
【其他规定】包括:(1)在乌克兰购买不动产需得到夫妻另一方的
同意;(2)不动产的所有人可以是个人、法人、国家,也可以联名登
记。所有登记方拥有平等的权利;(3)在乌克兰拥有不动产的外国人和
无国籍人士在财产所有权方面拥有与本国居民相同的权利和义务;(4)
乌克兰法律还允许非居民法人之间销售不动产,并依照以上程序办理登
记手续;(5)根据《乌克兰经济法》第63条内容,外国企业是指100%
的注册资金来自外国投资的企业。根据《乌克兰土地法》外国企业和外
资企业在获得土地所有权时拥有相同的权利。外国企业可以根据买卖合
同或者接受遗产的方式获得非农业用地所有权。(6)根据《乌克兰税
法》160条160.1款第5段内容,非居民在乌克兰境内的销售收入需依法纳
税。同时需注意,纳税行为根据国家间签订的协议进行,通常情况下不
动产收入在所在国纳税。
【外国企业/外国人获得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方式】根据《乌克兰
土地法》第2章第82条内容,外国法人可以在乌克兰获得以下非农业用地
所有权:(1)在居民点内获得不动产和用于在乌克兰开展企业活动的建
筑物;(2)在居民点以外可获得不动产的土地使用权。
【合资企业土地权利】2003年7月《乌克兰土地法》确定合资企业在
土地所有权方面的权利。法律拓宽了土地所有权主体的范围,同时对合
资企业获得土地所有权进行了限制。根据《土地法》第82条第3部分的内
容,合资企业只能通过以下方式获得非农业用地的所有权:(1)依据买
卖、赠与、互易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2)在企业注册资金中加入土地
内容;(3)接受遗产;(4)如果土地位于居民点范围内,则可获得不
动产和开展企业活动相关的建筑物所有权;(5)如果土地位于居民点范
围以外,则可获得不动产所有权。
此外,《乌克兰土地法》规定,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在以下情况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