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关税】中非是中部非洲地区关税和经济联盟成员国之一(赤道
几内亚、 刚果、 加蓬、 喀麦隆、 乍得和中非) , 执行6国关税联盟统一税制。
进出口商品税率如下:
(1) 进口关税 (商品值) : 第一类商品 (基础设施中最短缺、 最需要
的商品),5%;第二类商品(原料与设备),10%;第三类商品(中间商
品),20%;第四类商品(普通消费品),30%。
(2) 营业额税: 以上四类商品均征18%, 此税为经营者代政府向消费
者征收。计算方式为(商品值+关税)×18%。
(3)最低承包税:(商品税+关税)×1%。
(4)地区联盟税:商品值×1%。
(5)电子开发海关与国库基金:商品值×0.25%。
(6)运输行业基金:商品值×0.25%。
根据以上税率,进口商品需交纳海关税为:
第一类商品:26.45%;
第二类商品:32.40%;
第三类商品:44.30%;
第四类商品:56.20%。
【代理报关费】中非的进口商品均实行代理报关办法管理。经营者将
进口商品合同和有关单据交代理报关行, 报关行代理客户交纳关税和办理
清关手续,之后,报关行与经营者结算。也有大集团公司自己办理有关手
续,仅到报关行签字盖章,交纳签字盖章费。代理报关手续费如下:
1万-60万中非法郎商品:1% ;
60万-300万中非法郎商品:0.8%+1200中非法郎;
300万-600万中非法郎商品:0.6%+7200中非法郎;
600万-1000万中非法郎商品:0.45%+12000中非法郎;
1000万-1800万中非法郎商品:0.40%+16000中非法郎;
1800万以上商品,则根据不同商品种类收取费用,分为:
食品类:0.30%+19200中非法郎;
酒水类:0.8%+288000中非法郎;
车辆、机械、药品、另配件类:1.3%+38800中非法郎;
日用品类:0.25%+148000中非法郎。
5.2 外国投资法规和政策
5.2.1 投资主管部门
中非国家投资委(CNI)是负责新投资项目的审批和批准优惠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