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中非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中非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中非共和国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64页 · 37,846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2

PDF第62页文字

正文模式
附录1.4.3 报税手续
公司成立后,需到税务局去申请税务登记证和增值税证书。申请税务
登记证需提供公司章程,中非相关部门审批文件及营业执照。申请增值税
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租房合同。
附录1.4.4 报税资料
企业报税时需提供税务申报表及公司营业执照。
附录1.5 工作准证办理
附录1.5.1 主管部门
中非签证分为外交、公务、领事3种。自签发之日起,签证有效期60
天, 须在自签发之日起的60天内使用, 可一次或两次入境。 领事签证包括:
过境签证、短期停留签证和普通签证、工作签证和定居签证。
外籍劳务事务的政府主管部门是工职、劳动、社会保障和青年职员安
置部。
附录1.5.2 工作许可制度
除工作许可外,还应该事先办妥中非工作签证。入境时,须填写个人
情况登记表,要有预防接种证书(黄皮书)。
附录1.5.3 申请程序
雇用外籍劳务的申请主体是雇主,获得工作许可后,外籍劳务持工作
许可到中非驻外使馆办理工作签证。
附录1.5.4 提供资料
在中非申请工作许可需要向签发机构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包括:
(1)护照及身份证复印件;
(2)彩色正面近照3张;
(3)近期健康证明;
(4)雇佣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