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 中资企业在中非开展投资合作的手续
附录1.1 投资注册企业需要办理的手续
附录1.1.1 设立企业的形式
中非对企业设立形式没有特殊规定,一般分为两种:有限公司(SA)
及有限责任公司 (SARL) 。 按规定, 设立企业最低注册资本为100万中非
法郎。
附录1.1.2 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在中非注册企业,需要到下列部门进行申报:工商部、税务局、劳动
检察委员会 (Inspection du travail) 、 中非劳动与社会保障办公室 (OCSS)
以及中非职业教育及就业协会(ACFPE)。
目前中非工商部成立了“单一窗口”(Quichet Unique),整合各个
部门工作,提供一站式服务,方便投资商注册企业。
附录1.1.3 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在中非注册企业,主要分为3个步骤:
(1)起草公司章程(Statuts)
公司章程可以聘用律师代为起草。起草后,交公证处予以公证,并提
交给商业主管部门,申请企业营业执照。
(2)开立公司账户
根据中非政府要求,注册公司必先开立公司账户。可以选择
ECOBANK、CBCA和BPMC三家银行中任意一家开立公司账户。 开户时,
需向银行提供公司章程和由律师开立的介绍信。资本金注入前,银行会暂
时冻结开立的账号。企业收到开户确认函后进行下一步注册手续。待公司
成立后持营业执照到银行解冻账户。
(3)办理其他注册手续
拿到公司营业执照之后,需到工商部、税务局和劳动监察委员会等部
门进行注册登记。其中比较重要的有如下几个环节:
①中非劳动与社会保障办公室(OCSS)提交公司员工名单、相应工
资及福利待遇。企业每月按OCSS计算缴纳额并向其缴纳社会保险。一般
来讲, 社会保险, 企业负责18%, 员工个人需缴纳2%, 长期在中非工作的
外国人也需缴纳社会保险。
②需向商业部提供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等, 并办理 “经商卡” (Car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