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外地区或国家引进。
取得该工作许可所需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4份雇主和雇员签署的劳
动合同、3张申请人照片、 身体健康状况证明、 护照首页复印件、 关于工作
职位的详细描述、 申请人简历、 为申请人雇用的中非当地助手的劳动合同。
(2) 外籍劳务人员获得批准首次进入中非的居留期不能超过24个月,
但是在此居留期满之前的2个月,可以去相关部门申请延期。
(3) 外籍劳务人员与其雇主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也需两年续签一次,
否则,超期未得到续签的劳动合同会被认为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雇主应
承担此义务的履行。
(4) 如果违背上述规定中任何一条, 将会被处以5万至10万中非法郎
的罚金。另外,如1年之内发现再次触犯法律,罚金将提高到10万至20万
中非法郎。
(5) 中非政令 (74/259) 规定, 所有在中非的私营企业都需为职务为
经理、主任、工地或车间经理的从业人员配备一名中非雇员作为助手。如
违反,会处以一定数额罚金。
需说明的是,虽然上述关于劳动的法律或政令确实存在,但是由于种
种原因,实际操作中会有偏差。
5.6 外国企业在中非获得土地的规定
5.6.1 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中非共和国目前实行的土地法,是 1963年12月19日中非国民议会颁
布的第63.441号土地法(Loi N°63.441 relative au domaine natioal)。该
法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涉及公有土地,共26条,明确说明了公有土地
性质、 公有土地管理、 公有土地临时占有、 处罚等有关规定, 其中第26条
规定,对违法侵占公有土地者将处以1000-50000中非法郎的罚款,监禁1
个月,并勒令限期自费拆除违章建筑,归还土地,否则加重处罚。第二部
分涉及私有土地,共59条,明确说明私有土地不动产、管理、转让、居住
许可、土地税收、土地咨询委员会、诉讼程序等有关规定。
根据中非现行土地法,私有土地可自由进行转让。土地转让一般委托
律师或公证行协助办理,须支付的主要税费有: 占转让合同总金额7.5%的
注册税 (Enregistrement),1%土地公告税(TPF-Taxe pour la publication
foncière),0.40%登记归档费(Frais d’Inscription- Conservateur),各
种印花税约50,000中非法郎 (Divers Timbres ),律师或公证行佣金 (费率
随合同金额而变, 从0.75-4.5%不等, 一般是合同金额高, 佣金率则低, 反
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