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 利(2025年版)
5. 法规政策
5.1 贸易法规和政策
5.1.1 贸易主管部门
智利贸易管理由多个部门参与,各司其职,构成贸易管理体系。主要贸易管理部门
有:
1.外交部国际经济关系副部(SUBREI,原国际经济关系总司 ),主要负责自由贸易
协定谈判、处理多双边经贸合作等。
2.海关总署,主要负责执行《海关法》,执行进出口货物的通关监管、关税征收及
打击走私等。
3.经济部下属的国家经济检察院( FNE)、消费者保护局(SERNAC ),主要负责制
定贸易政策以及管理特殊经济区。
4.农业部农业和畜牧业局(SAG ),主要负责进出口动植物、农产品检验检疫。
5.卫生部公共卫生局,主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进口监管。
6.国际标准化研究院(INN ),主要负责制定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管理产 品认证。
7.中央银行,主要负责监控外汇流动。
8.能源部下属安全与电力监管局(SEC ),主要负责对进口电器产品安全认证。
9.环境部,主要负责监管设计环保的贸易措施。
10.自由贸易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自贸区运营。
5.1.2 贸易法规
智利贸易法律体系健全,涉及海关管理、进出口管制、贸易服务便利化等各个领域。
1.基础性法规
智利国际贸易基础性法规主要有:
——智利宪法,原文网页链接为:
https://www.bcn.cl/leychile/navegar?idNorma=242302&idParte=
——海关法,该法主要规范涉及贸易的法律工具以及进出口手续,原文网页链接 为:
https://www.aduana.cl/aduana/site/docs/20070214/20070214101941/dfl_329_20_jun_1979.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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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出口管理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