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5.11.1 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定
智利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主要有两部:17336号《知识产权法》和19039号《工业产
权保护法》。这两部法律分别界定了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设计等知识产权
的范围,也规范了相应的保护措施。
《知识产权法》原文的网页链接为:
https://www.bcn.cl/leychile/navegar?idNorma=28933
《知识产权法》对著作权进行了规定,总体上在大多数领域与国际标准一致。智利
在1992年修订该法, 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延伸至作者有生之年再加上其去世后50年, 刚
好达到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标准。智利的著作权相关立法,
没有对某些类型的艺术活动(无论是艺术家本人或者其作品)的所有方面进行保护。智
利没有任何法律,明确将计算机软件作为“文学作品”进行保护,没有规定租赁权和进
口权,对于侵权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不够,对于合同权利设置的限制,不够全面。尽管
智利已做出一些积极有效的努力打击盗版侵权行为, 但是计算机软件盗版问题仍然很严
重,录像带和音像制品的盗版问题则相对较少。
《工业产权保护法》原文的网页链接为:
https://www.bcn.cl/leychile/navegar?idNorma=30406
《工业产权保护法》,规范医药产品专利保护和连带保护。在专利保护方面,尽管
这部法律整体而言比较全面,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这些不足之处包括:保护期限与
世界贸易组织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规定的自申请提交之日起20年的保护期限,
不相符合;缺乏对于植物和动物品种的保护;对于工业设计的保护不充分;对于在智利
获得专利保护之前已在其他国家被授予专利权的医药产品, 缺乏连带保护。在商标保护
方面,该法律对商标有关规定大体上与国际标准一致,但仍有一些不足,如:对维持商
标保护没有使用要求;注册商标需要具备新颖性;对图形商标、颜色、包装、集体商标
没有规定;没有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规定。
5.11.2 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知识产权法》第 79条和第80条规定,对侵犯知识产权情节较轻者可处以 5-50个
UTM罚款或者拘留,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依刑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