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对部分特殊商品征收出口关税, 但对战略性资源等特殊商品会通过出口关税、
特许权使用费或价格挂钩机制进行调节,例如,铜及铜产品常规出口关税为零,但根据
矿区类型、 产量和金属价格变化会征收1-3%不等的附加税费; 锂出口关税为零, 但私人
企业出口需要支付40%的销售收入作为特许权费。
5.2 外国投资法规和政策
5.2.1 投资主管部门
智利外国投资主管部门原为外国投资委员会,现为外国投资促进局 (InvestChile),
隶属于经济、促进和旅游部。
2015年6月16日,智利颁布新《外国直接投资法》框架(第20848号法令)。原《外
国投资法》(第600号法)于2016年1月1日废止。
据此,2016年5月, 智利外国投资促进局成立, 隶属于经济部。 其主要职能为促进和
吸引各种形式的外国投资,为外国潜在投资者提供关于市场、法规、鼓励政策和其他相
关方面的指导和信息,以便利外国投资进入智利并在智利经营发展。
智利投资促进的重点产业领域为健康食品、矿业、基础设施和高科技。
智利外国投资促进局官方网站:https://investchile.gob.cl/
5.2.2 外资法规
【与外资相关的法律法规】
——外国直接投资法,原文网页链接为:
https://www.bcn.cl/leychile/navegar?idNorma=74454
——外汇市场法,原文网页链接为:
https://www.bcn.cl/leychile/navegar?idNorma=30216
——所得税法,原文网页链接为:https://www.bcn.cl/leychile/navegar?idNorma=6368
——增值税法,原文网页链接为:https://www.bcn.cl/leychile/navegar?idNorma=6369
其中, 《外国直接投资法》于2015年6月16日发布。其内容要点是:关于外国投资战
略的职责归属, 总统在听取外国投资促进部长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基础上, 决定智利促进
和利用外国投资战略。关于外国投资促进机构,成立外国投资促进局,由国家授权负责
该机构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吸引各类外国投资的政策, 协调地方政府的促进和利用外资工
作。关于外国投资商证书发放,由外国投资促进局颁发外国投资商证书。关于外国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