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2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
古巴《环境法》、环境监控的技术标准系统,是古巴环境治理的主要手段。古巴新
《外国投资法》对设立外国企业做出相应的环保要求和规定。
5.8.3 环保法律法规基本要点
根据新《外国投资法》,古巴鼓励并授权外资在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开展
业务活动,在所有阶段都应关注技术引进、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
对环境造成损失或损害的自然人或法人必须恢复原有的环境状况, 并根据具体情况
给予修复或相应赔偿。
古巴尚未颁布碳排放相关法规。
5.8.4 环境影响评估法规
【程序】
根据新《外国投资法》,对于一般投资项目,需由古巴外贸外资部根据投资项目性
质提请古巴科技和环境部考虑是否进行环评。 如果有必要环评, 投资方还需要再向古巴
环境局提出申请。
环评报告完成后,提交科技和环境部审查,将审查结果通报外贸外资部。
关于申请环评的费用和时间等事项,根据投资或承包工程的性质不同会有所区别。
【古巴环境局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为古巴环境局,隶属于古巴科技和环境部,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古巴环境局(La Agencia de Medio Ambiente)
网址:www.ama.cu/
电话:0053-7-2021071, 2025531-39
传真:0053-7-2040852
电邮:infoama@ama.cu
地址:Calle 20 esq.a 18 A, Miramar, Playa, La Habana
5.9 反对商业贿赂规定
【法律规定】
古巴2022年新修订的《刑法》(第151号法)第二编第三章第四节 第一部分,就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