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用工制度】
取消劳动者工资级别。 由投资商与国营劳务派遣中介, 参照特区和古巴劳动力工资
水平,协商确定聘用人员工资水平。
投资商支付给中介的员工工资,20%留作中介公司经营费用,其余80%折算成古巴
比索支付给劳动者。
【联系方式】
马里埃尔发展特区办公室在哈瓦那设有接待窗口,联系方式如下:
名称:Oficina de la Zona Econó mica de Desarrollo Mariel
地址:Desamparados No.166 e/ Habana y Compostela, Habana Vieja, La Habana, Cuba
电话:0053-7-864-4242, 864-4244/0053-4-739-7360
电邮:ventanillaunica@zedmariel.co.cu
网址:www.zedmariel.com
截至2025年6月,没有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在古巴援建工业园。
5.5 劳动就业法规
5.5.1 劳动法的核心内容
【劳动用工制度】
古巴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通常为 30天至180天,视工作复杂性而定。临时性的或完
成某项具体任务的工作,无须完成整个试用期。试用期满,如果劳资双方无任何一方表
示异议,即自动达成无确定期限的劳动关系。
在非国有行业,劳动者与自然人之间建立劳动关系,须签订劳动合同或类似文件。
劳动合同应保障劳动者获得最低限度的权利, 其中包括: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允许某
些天加班1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
资;每周休息1天,1年最少有7天带薪休假;劳动保护和卫生条件的保障。
【工作时间】
一般而言,每日工作时长为8小时,每周最少工作5天,每周工作时间可在40至44小
时之间。每日工作时间内,可安排一两次休息时间,每次不超过30分钟。
每周最少应有1次连续24小时的休息,通常周日应为休息日。
劳动者每工作11个月 (扣除病假, 以及因事故等中断劳动的天数) 可享受1个月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