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古巴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古巴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古巴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07页 · 65,67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74

PDF第74页文字

正文模式
建材的采购。总经理可由外方担任。出资比例通常是50:50。
古巴现有高档合资旅游酒店, 使用外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工程, 基本由国际经济联合
体承建,主要雇用古巴当地的建筑工人。古巴当地人无法胜任的个别岗位,需事先与古
方协商,并在国际经济联合体合同中明确派遣外国工程技术人员的具体岗位和人数。
由于土建工程通常由当地企业施工,建设周期长,配套资金、原材料、施工机械设
备等无法保证,工程成本、质量、工期难以控制。
5.10.2 禁止领域
根据古巴《外国投资法》,禁止外商在卫生、教育和国防领域开展业务经营。
5.10.3 招标方式
根据承包项目的性质,古巴进行国际招标或邀请招标。招标规则由项目主管部门制
定,但具体招标过程缺乏透明度与规范性。
5.11 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5.11.1 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古巴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注册用商品
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 《泛美互助条约》 《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
定》等知识产权协议缔约国,也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员国。
古巴国内现行知识产权法律,为 1983年5月14日生效的《关于发明、科学发现、工
业设计、商标及原产地名称第68号法令》和1983年9月9日第1046号法规(后修改为2012
年第290号法律)。
古巴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可在古巴官方公报网站查询。
网址:www.gacetaoficial.gob.cu/es/decreto-ley-290-de-2012-de-consejo-de-estado-0
5.11.2 外国投资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根据古巴新《外国投资法》,外贸外资部将收到的投资建议方案提交科技和环境部
进行审议。科技和环境部将对其技术可行性、 必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措施进行评估,
以保障古巴的技术主权。
在各种外国投资方式内取得的应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的科研成果,须根据外国投资成
立文件的规定办理,并遵守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