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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吉布提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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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布提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0页 · 51,352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44

PDF第44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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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及玻璃制品        33%
     陶瓷制品         20%
                    木材、皮张、纸张、纺织品
  原木、木板、胶合板       20%
 木制家具、软木及木制       33%
       品
  纸张、纸箱及纸制品       33%
  成衣(各类衣物)        20%
 天然或人工合成纤维、       8%
      纱线
                    电器、光学仪器、其他机器
      电器          20%
     光学仪器         33%
     其他机器         33%
                       汽车和交通工具
      汽车          20%
   自行车和摩托车        33%
     医药用品         8%

5.2 外国投资法规


5.2.1 投资主管部门

   吉布提经济、财政与工业部、投资与私营部门发展国务秘书处和国家投资促进局

(ANPI)主管国内外投资,到吉布提投资企业与相关部门达成投资意向并签订备忘录

后,需到吉布提经济、财政与工业部备案方可实施。

   国家投资促进局网站:www.djiboutinvest.dj。

5.2.2 投资行业的规定

   吉布提《投资法》于1994年修订,其优惠条件在于外国投资者享受国民待遇,吉布

提未强制规定投资企业必须合资,任何投资者可以不受限制地自由汇回利润。此外,对

于大规模投资可以享受免征国内消费税及因实施投资项目所需进口的设备、材料和其他

产品的应缴关税。

   吉布提关于投资行业的规定如下:

   【禁止的行业】吉布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禁止投资的行业。